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倒计时!企业必看操作指南
(截至5月31日,逾期将面临滞纳金及信用惩戒)
一、核心时间节点
🔴 最后期限:2024年5月31日(剩余不足10个工作日)
⚠️ 滞纳金计算:逾期每日加收0.05%(年化18.25%)
二、2023年度新政要点
税收优惠延续
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≤300万,按5%征收(原分段优惠取消)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维持100%(科技型中小企业120%)
申报表调整
新增《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表》(A105080)附表
关联交易申报门槛降至5亿(原10亿)
三、高频问题解决方案
Q1:跨年度发票如何处理?
✅ 原则:费用所属期为2023年的发票,需在汇算清缴前补入账
✅ 操作:通过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》(A105000)第15行调整
Q2:暂估成本未回票怎么处理?
❗ 必须在5月31日前取得发票,否则需纳税调增
🛠️ 应急方案:
联系供应商紧急开票
无法取得的,准备《税前扣除凭证情况说明》备查
Q3:亏损企业是否要申报?
✔️ 必须申报!可结转以后5年弥补(科技型企业10年)
✔️ 零申报也需完成全套报表
四、风险自查清单
风险点 检查方式 补救措施
关联交易未申报 比对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》 补报并附情况说明
税收优惠资料不全 检查研发费用辅助账 5月31日前补充留存备查
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 税负率<同行业预警值 准备业务合同等证明资料
五、智能申报工具推荐
电子税务局:一键生成预填报表(支持数据纠错提示)
第三方软件:
用友T+(自动生成《纳税调整明细表》)
金蝶云星辰(智能校验优惠政策适用性)
六、紧急情况处理通道
☎ 主管税务机关专线:
广东省电子税务局“汇算清缴绿色通道”
容桂税务所咨询电话:0757-28(工作日延长至20:00)
⚠️ 最后提醒:
完成申报后务必保存《年度纳税申报表》(A类,2017年版)及附表
享受优惠的企业需同步完成《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(A107040)
附:国家税务总局汇算清缴专题页
(如需具体科目调整指导或资料清单,可提供专业财税顾问对接)